尊重考生选择 湖南今年实行二次填报志愿
高考昨天结束,湖南今年仍实行考分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考生可在除提前批外的每批次一志愿录退后二次填报志愿。对提前批以外各批次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都实行重新征求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志愿的办法,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放平在有关招生工作的会议上说:“这样取消了第二志愿,基本上取消了学校服从,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考生的直接志愿要求。去年在录取过程当中,我接待过好几起要求改录的考生。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为考生着想,应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不填服从怕录不了,一填了服从,他录的学校有的是自己极不愿意去的学校,甚至是边远的条件很差的学校,学生在学校报到后看到条件很差又跑回来重考。今年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宁可我们增加点麻烦,重新征求一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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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应让“二次填报志愿”的高考新措施惠及全国(毛天祥)
看到这则消息,相信为之欢喜的仅仅是湖南的考生,而对于其他三十多个非湖南省份的千千万万考生来说,只能是空喜一场。正如湖南的一位老师所说:“取消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在全国都不多见。”既然“在全国都不多见”,所以这一“革命性的变化”根本就无法惠及全国。其实,类似的情况不单是此次改革,象考分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再填报志愿这一措施,也大受考生欢迎,而至今仅仅在部分省份实施。
这就不免让人感到奇怪:一项地方性的改革措施大受欢迎,为何不在全国范围内推而广之呢?
首先,大受欢迎的高考地方措施应该进行推广。试想,一项地方性的改革措施之所以大受欢迎,必然有其“先进性”。同时,其背后也必然暴露出以往做法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弊端。显而易见,与旧的措施相比,新措施使考生、家长以及老师三者“皆大欢喜”。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一“顺民心,得民意”的新举措做法推向全国各地,惠及全国考生呢?毕竟,高考事关千家万户而不仅仅是湖南考生的切身利益啊!更何况,填报志愿是高考整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填报志愿的成功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一个考生的一生啊!所以,如果这一措施真的能够经受实践的考验,不但要使改革措施惠及全国,而且应该使之成为一项长久的制度。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尊重考生的选择,才是设身处地地为考生着想。
其次,大受欢迎的高考地方措施推广起来理应一帆风顺。衡量一项制度设计的成败,其惟一标准只能看制度实施后是否利民便民,是否会给公众带来“实惠”。目前,湖南以及各省出台的利民便民的高考政策,可视为“民间个案”。如果在此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从而推而广之,理应一路顺风。因为它坚持的是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当然,推广这些新措施,无疑会给招生部门“增加点麻烦”。但是,在招生部门与考生之间,我们的高考制度设计是该更多地为考生考虑,还是该更多地为招生部门考虑呢?答案显然应是前者。
人民网:二次填报志愿意义并不大(李先明)
取消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笔者对此不敢完全苟同。
众所周知,填报志愿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在高校并轨之前,似乎并未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可是近几年却沸沸扬扬起来,填写高考志愿,在许多人看来成了一个“下笔成金”,决定考生一生的重大问题。于是,继新疆之后,湖南也实行了二次填报志愿的方案,以加大考生的选择机会、增加被录取考生的报到率和减少考生“所嫁非人”、“拉郎配”带来的痛苦。
笔者以为,这一举措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因为众多考生选择主动“落榜”是一心要进好的高校和学好的专业使然,而好高校、好专业毕竟是名额有限,面对这一“僧多粥少”的局面,可以说填报志愿无论增加多少次,给考生多少次选择的机会,绝大多数考生也是与名校、热门专业无缘。这是去年许多被录取的考生放弃报到、众多高校招不起生来的主要原因所在,近些年高分“自愿落榜”生复读呈递增趋势恰恰也说明了这样的一个问题。考生的行为属人之常情,我们无可指责,因为近几年来,学校大规模地扩招,导致就业遭遇寒流,投入与产出回报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家长、考生都明白与其选择一个不理想的大学或冷的专业,到头来不能得到充分就业,还不如再回校复读以期来年走一个好的高校。
可以预言,湖南实行二次填报志愿的做法,表面上看是尊重了考生的选择,但最终结果必定是:考生在进行二次选择时,仍追求名牌效应,而拒绝地方院校或大专、职校,届时依然会出现新的“扎堆”现象,湖南一些学校的新生报到率恐怕仍然会高达60%、被录取而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仍然会高达两万。
二次填报志愿,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一少部分考生的所谓权益和降低一少部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就大多数考生而言,其意义并不大。因而,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更需要做的是如何提升高校的教学质量和调整教育结构以及提高就业率而不仅仅是增加多少次填报志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