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高等学校正按教育教学计划进入毕业生工作的最后阶段。6月中旬以后,应届毕业生将陆续离开学校。为及早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及离校等工作,严防因毕业生离校造成疫情扩散和反弹,教育部就做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和今年暑期放假工作作出部署。
教育部明确毕业生离校工作的三项要求。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在
教育部提出,根据专家疫情分析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建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疫情得到控制,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毕业、就业的学生,可从6月中旬开始安排离校;大批毕业生离校,以6月底、7月初为宜。
教育部要求组织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四项活动。一是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内容。二是组织好毕业典礼活动。三是组织好思想教育活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队伍,学校基层党团组织、学生会组织以及学生骨干的作用,把抗非典精神教育与就业教育、毕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爱护和体贴,使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带着感激之情离校。四是组织好离校手续办理活动。
教育部要求各校要严格实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五项制度。一是实行毕业生离校前健康观察制度。所有毕业生在离校前要进行7-10天的健康观察,并填写《健康登记表》。被确认患非典或疑似非典的毕业生暂缓离校;没有异常的毕业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二是实行毕业生离校登记制度。高校要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离校时间、去向、交通方式,与本人或家庭或接收单位联系的方式。三是实行毕业生乘坐交通工具登记制度。毕业生乘坐交通工具要严格遵守民航、铁道、交通等部门防控非典的规定。离校途中,要加强自我保护,不要参加旅游或其他活动。四是实行毕业生抵达目的地后回函报告制度。要求每一个离校的毕业生抵达目的地后给学校回函,报告其健康状况以及与所在单位或居住地防治非典工作部门的联系情况。五是实行毕业生防控非典责任衔接制度。根据毕业生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提出防控非典责任衔接要求。已经落实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的,由接收、录取单位负责;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家庭所在地负责;家庭所在地疫情较重的,或因特殊情况暂不能离校的,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参加2003年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的"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由培训高校负责其防控非典工作及离校工作。
根据国内部分地区非典疫情逐步得到抑制的形势,教育部经慎重研究,决定全国普通高校今年暑期正常放假。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放假前要认真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对因防治非典未完成的部分,应提前做好安排,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极少数已制订本学期后半段与暑假对调方案的学校仍按原计划安排。同时,各高校要积极配合交通、铁路、民航部门和各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平稳有序地安排好学生放假离校的有关组织工作,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各有关方面采取的防控措施要求,保证旅途的健康安全。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应对广大学生认真进行一次非典防控教育。明确要求学生做好放假期间的自我保护,根据所在地区疫情,安全合理地安排好个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并积极配合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实施有关防控措施。暑假期间,各高校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落实校园防控的各项措施,重视做好对留校学生,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家庭留校学生的暑期学习、生活安排,并且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学生返校和迎接新生入学的工作预案和各项准备。(教育部新闻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