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6月18日讯(中青报记者 崔丽) 题:收容将退出历史舞台 改为救助彰显政府为民负责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会议决定,该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届时,实施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将宣告废止。
“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的最终通过施行,将使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功能更加凸显出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民政部专家组专家王思斌教授更多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事务方面给予关注。
王教授认为,从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收容遣送到更多强调给予救助管理,是社会政策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是政府亲民政策的一部分。
“救助管理办法应该说是更严格限定了需要社会救助的群体,就是那些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的人员,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对他们给予更多救助和照顾,体现了国家的服务功能和责任意识。”王教授说。
王思斌教授说,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的转变,提出了一个面对需要救助的社会群体的社会工作的话题。
王教授所理解的“救助管理”中的“管理”概念,不应再是公安机关的强制收容职能,而应体现为政府对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如何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包括教给他们生活技能,培育生活价值信念,进行心理救治理疗,最大程度地让这些人回归社会,增强自食其力的技能和信心。
“救助与服务、教育与培训,这是一个责任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对待困难群体运作模式和机制的内在要求。”王思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