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确保我省科技攻关计划的有效实施和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省科技厅拟对“十五”期间省科技攻关计划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范围和重点
此次检查评估的范围是2001--2002年启动实施的省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攻关计划评估和重大攻关项目评估同时进行,其重点是对攻关计划的制定、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二、检查评估的原则和方式
本次检查评估是在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对计划项目日常跟踪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对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实现对全省攻关计划总体运行情况的全面综合评价。
检查评估采取自检与考察评估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引导项目、重点项目采取自检书面报告与随机抽样或有针对性抽查方式进行,重大项目采取自检书面报告与考察评估相结合方式进行。
计划评估和重大项目的评估工作委托省科技评估中心进行。
三、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基本框架
(一)项目目标 目标的性质、特点及合理性;市场需求变化、体制变化对原定目标的影响。
(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执行和调整、实施中关键技术、材料、工艺的解决程度。
(三)组织管理 项目组织管理的落实,项目管理的创新性、科学性和效率;项目管理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四)实施条件 与项目有关的资金、队伍、关键设备及基础设施落实程度,支撑条件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五)进度趋势 原定目标的阶段实施程度;项目阶段成果及其应用前景;项目实施趋势及实现原定目标的预测。
四、检查评估程序
(一)接到本《通知》后,项目依托单位根据承担的项目类别(引导、重点、重大)填写相应的自检书面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评估专家对项目依托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对有关方面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三)根据需要到部分引导项目、部分重点项目和全部重大项目的依托单位进行座谈、现场考察,并就有关问题质询核实;
(四)进行案例分析、数据处理、问题讨论、专题评估;
(五)对计划的制定、实施、效果、前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依托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项目类别,将填写好的《黑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检查评估信息采集表》、《黑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课题)、重大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总结》,各一式三份。于2003年9月15日前,由组织单位汇总后,报送到省科技评估中心。
(二)项目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做好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财务资料和实物等相关准备,以备专家查阅和现场考察核实。专家现场考评的具体时间和有关准备,由省科技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三)相关附件见下面的“点击此处进入” 也可到http://www.hljkjt.gov.cn下载。
电话:86414904 联系人:谢大纲、李东风 二○○三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