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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增设本科新专业的通知

2003-09-08 10:50 管理员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规划
   根据教育部[2001]5号文件精神调整与优化我校专业结构与整体布局。实现我校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相结合,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优异的办学目标。拓宽专业口径,构建学科专业基础公共平台,逐渐过度到按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并向按大类招生、后分专业模式过度。除特殊行业和国防领域的特殊需求外,无论是增设新专业,还是对传统专业进行改造与整合,都应遵循宽口径、厚基础、共平台、选方向的原则。不能以申请目录外专业为由,使新设置的专业越来越细,越来越窄,更不能按科研方向设专业。
二、申请要求及提供材料
1、符合本通知精神,有较稳定的市场需求,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稳定的、便于组织教学的学科基础,有相关专业的支撑,能配备完成教学计划所必须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提供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3、具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基本条件。
4、申请目录外专业,要提供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专业的比较分析
及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主干课程、授予学位。
三、审批程序
1、各院系申请增设本科新专业需提供第二条所述材料,并经基层相关专家委员会研讨论证,于每年9月20日前报到教务处。
2、教务处于9月下旬组织申请单位答辩。
3、教务处将专家组初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批准,结果报国防科工委。
4、新专业申请表请在校园网下载。
                        

教务处
                                                           2003年9月5日 

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鼠标右健另存)

发布者:陈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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