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3年度黑龙江省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奖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内容与附件材料祥见填写说明,并附报以下材料:
(1)税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加盖财务专用章)
(2)查新及检索材料。
(3)其它必要的材料。
2.凡申报黑龙江省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将申报的推荐书及附件合装成册,每个项目上报一式8份(含一份原件)。
3.申报材料于2003年11月20日前报科技处成果办,并交纳评审费300元,过期不予受理。
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到科技处成果办领取。
联系人:王欣爽 白莽 电话:86414461
发布者:王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