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24年夏季学期和暑假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院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
1.做好离校备案。学生需在学工系统或哈工大APP“假期离校备案”模块,点击“新增”后填写提交;因公外出前/后应在哈工大APP首页—“学生请销假”模块填写信息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并购买保险;因公出国(境)前/后登录研究生院(https://hitgs.hit.edu.cn)、国际合作部(http://www.international.hit.edu.cn)网站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2.增强防骗反诈意识。安装“金钟罩”等反诈程序,注意鉴别假冒冒充、网上刷单、引诱勒索、钓鱼网站和校园贷等诈骗手段,避免参与网络赌博。
3.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假期在校学生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明火或违章电器,请勿在宿舍内吸烟,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离开寝室时保管好贵重物品,断电并关好门窗。
4.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用电、用水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在校期间开展科研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增强出行安全意识。外出学生建议购买人身保险,注意交通安全、水上安全,注意预防各类疾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切勿参加没有资质的单位组织的外出活动,避免选择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出游路线。外出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切勿在未报备情况下外出或外出后失联。
6.强化网络文明意识,不发、不看、不关注不正当言论。
7.注意防范身边可能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发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辅导员、导师、班主任联系。
1.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在校人员注意用电、用水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必须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务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实验前后须检查设备状况及相关水、电、气线路,发现隐患或故障及时排除,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学生参与实验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尽量避免开展高危实验,确需开展的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化品、生物及放射源时,须严格按规范要求使用、保管、记录;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学生操作设备;气瓶应做好固定,远离电、热源并减少数量分类存放,使用时注意检查气体类别、气瓶状态,做好通风;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须有专人守护;开展动火作业须事前履行报备审批;实验结束后应关闭设备并断电,并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
3.各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通畅,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在校本科、硕士生班级由班长担任假期安全工作负责人,博士生党支部由支部书记担任安全工作负责人,妥善安排值班工作。
4.假期离校务必关水、关电拉闸、关好门窗、清桌锁柜。留校人员须注意用电、用水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假期外出时要注意交通、饮食等方面安全,尽量避免到灾害地区和没有安全保障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景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6.做好雨天等强对流天气的实验安全工作
各单位注意实验室内湿度变化、强降雨及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是防范易爆物品、氧化剂、压缩和液化气体、自燃物、易燃固体、毒害品、特殊物品(如硝酸钾、硫酸、氯化镁)、易燃金属等危化品存储区域因湿度变化、渗水引发的意外;二是防范实验室仪器电路元器件腐蚀、表面击穿形成局部短路引发火灾;三是防范地势较低的实验室雨水漫入,引起安全事故;四是使用彩钢屋顶、临时建筑、大跨度屋顶实验室在极端天气下停止实验活动;五是漏雨的实验室下雨期间停止开展实验活动,排除潜在风险、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展实验。
三、保密工作
学院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已在学院内部另行通知。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措施。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准确判断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1.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拨打相应的紧急救援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及学院值班领导报告。并确保信息畅通。
保卫处报警电话:一校区:86412110;二校区:86283110;科学园:86402110;学府校区:8668322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话:86413736。
2.应急措施注意事项。致电求助时应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3.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保存重要学术资料。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24年7月10日
初审:刘伶俐
复审:王懿杰
终审:聂秋月